相关问答
《基本农田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
由于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一般不得变更。但如果涉及到基本农田需要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的转用审批手续,审批之后具体的建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土地管理法》第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以下土地属于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水利水土保持设施良好的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和教学实验田。
基本田是耕地之一,基本田是不可占有的耕地。1、基本农田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有的耕地。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范围,指定特殊保护区域。2、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除基本农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外的耕地,都属于一般耕地。3、一般农田是指包括计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备用资源、坡度超过25度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4、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5、基本农田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是从战略高度出发,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87人已浏览
1,015人已浏览
518人已浏览
8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