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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不予先予执行裁定书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也就是说,仲裁以合同当事人的协议为前提如果当事人在合同...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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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驳回起诉是立案后审理审结前作出的,对于人民法院尚未立案的案件不适用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审理终结后须作出实体评判的阶段作出的。 第二,法律依据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依据的是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依据的是实体法,包括各种民事法律法规。 第三,解决的问题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是对当事人的起诉权的否定;驳回诉讼请求解决的是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胜诉权的否定。 第四,法律效力不同。虽然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三者的当事人都不得对这个争议的法律关系以同一理由提起诉讼,但前二者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如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起诉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后,当事人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而后者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该类案件的当事人不仅不得就争议的这个法律关系以同一理由向受诉人民法院起诉,而且不得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即使判决有错误,也只能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第五,诉讼当事人不同。不予受理发生在立案前,法院没有受理,当事人起诉的被告没有应诉参加诉讼,裁定书不能把起诉的被告列为诉讼当事人;而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发生在立案之后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起诉的被告已经参加了诉讼,应列被告为诉讼当事人。 第六,适用法律文书和上诉期限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适用裁定,上诉期限均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而驳回诉讼请求则适用判决,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第七,适用程序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仅适用第一审程序;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一、二审程序及审判监督程序。 第八,诉讼费收取及承担情况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将退还预交的诉讼费,而驳回诉讼请求应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由起诉人交纳并承担。
目前的这个行政裁定书不予受理范本,法院判决书上写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说明这个案件是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有效阻止强制执行的权利人,(如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执行法院对申请执行人(必要时候被执行人可列为共同被告)提起的旨在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的诉讼。 法院判决不得执行该执行标的,说明原来执行局执行的财物不是被执行人的,属于案外人所有,法院不应当继续执行,不应当对这个财物继续查封、拍卖。 (不予受理非诉执行申请用) (××××)×行非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院收到×××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申请强制执行的事由)。 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申请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的强制执行申请,本院不予受理。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对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案件你最好的方法是对政府的《房屋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这样当地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你提出的异议会逐一审理,这样法院才能比较合理、公平、公正的纠正政府在拆迁中的不合理补偿决定,如果你没有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是作为非诉案件进行一般性的审查作出行政裁定书,其裁定理由是你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对《房屋征收决定》提出异议,你没有异议法院当然会支持政府的行政决定了。 现在作出了裁定书了你仍然可以上诉到上级法院进行二审,但必须要有新证据表明一审法院的载定存在错误认定,因为是行政诉讼是不考虑房屋补偿价格的合理不合理的,主要是从征收程序上找有没有不合程序的地方,比如评估程序、房屋产权人的认定、公告送达程序、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时间等方面有没有程序不合法的地方。如觉得能胜诉可以请个律师帮助你办理比较规范的法律文书比较好点。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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