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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有如下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
劳动者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除非你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第三十八条的情形,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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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支付。正常情形下,关于月工资的确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对于如劳动者停薪留职、企业破产等特殊情况,又该怎样确定月工资,进而计算经济补偿金呢?一、对于劳动者停薪留职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停薪留职后找到固定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停发工资或生活补贴。如果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其经济补偿金基数归零。停薪留职不满12个月的,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平均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超过12个月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二、因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不可抗力,或者由于用人单位搬迁、产品更新换代等使得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者工资不能正常发放,甚至回家待业享受生活费补贴时,如解除劳动合同,应按正常提供劳动期间的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三、劳动者患病、非因工负伤不能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但这并不等于经济补偿金也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而应按其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之前的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四、对劳务派遣后解除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三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没有约定的,按劳务派遣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五、劳动者因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带薪休假,如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的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六、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造成劳动者无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期间的生活费。七、企业破产清算,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他人员正常计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规定,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可以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规定对于一个在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了多年的劳动者来说,放弃经济补偿金,本身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但事实上,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有违法用工的几种情况,并能有效举证,即使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以本条所列条款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四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也不交违约金;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但不交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但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四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培训,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服务期未满,又不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按“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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