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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定筹集: (1)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
如果是从开发商处购买的一手房,需要交纳契税(根据不同的情况分1%、1.5%、3%三种标准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分不同的房型,2008年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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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必须交纳。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订立有关维修基金交缴商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有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本交存的现行准则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层为20元平方米收取,具体以能够电话询问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4、维修基金的交纳时间通常是在交房入住的时候开始交纳的,后期解决房屋证的时候需要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
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定筹集: (1)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缴纳。
1、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淮房管[2008]154号文件规定,市主城区新建住宅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缴存的,建账到门户号,即你有几套房屋就应当缴几套房屋的维修资金。2009年3月1日前取得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安置房维修资金标准是:高层77元/m2、多层32元/m2、层高2.2米以上且符合办理权属登记条件的车库(含地下、半地下)32元/m2;2009年3月1日后取得拆迁许可证的项目,安置房维修资金标准是:高层100元/m2、多层50元/m2、层高2.2米以上且符合办理权属登记条件的车库(含地下、半地下)50元/m2。非住宅均是100元/m2。 2、2009年3月1日后交付的房屋,一律在被拆迁人办理正式签收钥匙前,由被拆迁人将首期维修资金缴存入维修资金专户。如果你拆迁时与开发建设单位就被拆迁房屋维修资金有约定事宜,建议你们双方协商解决。为什么要与开发商核算维修资金,建议你咨询当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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