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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
1、可以先和卖方协商,要求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买家签好购房合同,又交上首付的,卖家还将房子卖给别人的,就是绝对违约的。按照合同违约的处理办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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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民事法律上看,原房主将一房二卖,存在民事欺诈行为,形成先后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哪一份合同属于恶意窜通的情况下,该两份买卖合同均属于有效合同。但由于其标的是同一的,房屋只能实际交付给一个买方,只有一个买卖合同能够被卖方所实际履行。王某买这个房子的时间在先,如果其已经掌管、控制该房屋,应当由其实现合同目的,即房屋归其所有。如果你在不知道该房已经卖给王某这一事实,你在与蔡某签订买卖合同支付房款后,蔡某将该房屋交付给你,该房屋应当归你所有。你与王某之间谁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可以向蔡某依法主张退还房款、违约赔偿。当然你与王某也可以协商由谁来实现合同目的。至于发票的真假,不影响你们合同的效力。 2、从刑事法律考虑,蔡某一房二卖后,携款逃走,其行为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匿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犯本罪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你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你可以依法报警,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在追纠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其退还房款、违约赔偿。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1、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台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己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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