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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叫做未成年工。
如果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则不能再申请工伤,可以认定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是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则可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1、如果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受伤后的一年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注意一定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不然劳动部门有权不受理。 2、不明白为什么不提供医疗费,却能拿走收据,这是个矛盾的说法,你交钱,收据就应该在你的手里。如果没有收据,时间还不长的话,可以协商一下医院让他们出证明。 3、这保险的话,这个事和工伤是两回事了,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单位必须交纳相应的保险。这个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诉。 4、没有合同,只要有物证或者人证证明二者存在雇佣关系,单位就必须为为你母亲的工伤负责。 5、支付工资和工伤没啥关系。不知道你这个工资是什么意思,是过后的赔偿还是你母亲的正常劳动收入。如果是赔偿,并且你们已经鉴定协议,那就表示你们放弃了你们的权利,不能再申请认定工伤了。如果是收入,你们还有权利认定工伤。
关于工资工龄怎么算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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