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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是可以向其主张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请问您是否留有之前的工资流水...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交社会保险,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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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薪资(包括绩效工资、补贴、加班工资等)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 【1】与公司进行协商;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劳动者可在收到仲裁结果之日起15日内到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未给您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您可以: 【1】与单位领导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5】有其他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用人单位发放社保补贴,但不缴纳社保依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3.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新劳动法新增了处罚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作了详细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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