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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结婚需要分户的,可以办理独立户口。 2、《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家庭户口人员因财产分割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可以申请在...
非上海户籍者在上海市购买住宅房,需要满足3个条件: 1、购房者已婚。 2、购房者原来在上海无房。 3、自购房之日起,需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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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是本村村民,依法可以获得一块宅基地。 二、现在的土地政策,土地流转是允许的,你购买他人土地建房,要看该土地属于耕地还是宅基地,如属于耕地,不能擅自变更用途。 三、使用宅基地建房,需要审批,审批流程如下: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张榜公布上报户主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表)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所有权申请流程及审批程序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因此,建议你征得村委会同意并给你出具证明,然后到乡国土所办理手续。 五、如果你擅自动工,国土部门以违章建筑进行罚款或强制拆除,到时就很被动,而且打官司也无法胜诉,因为你违法了,建议你慎重,到相关部门咨询后,准备材料办理审批手续,再动工。
非沪籍人员在沪购房必须需要三个要求:一是以家庭的名义购房,这就明确指发生购房者已婚的身份;二是家庭中在上海的名下是无房屋信息的;三提供两年内在上海交纳的2年以上的社保或者个人税证明,只要需要了要求就能够买下的。 一、上海外省人购房政策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交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交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二、上海外省人购房政策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交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交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买下。所需手续: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薄。 三、首套购房需要交纳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满2年以上公积金交6个月以上你能够做首套、借贷7成、12个以上的税单和社保,能够补社保、因为现在补税单也补能上产证了、如果您是引进人才的话、能够免房屋税的。关于补缴社保,市房管局强调,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限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买下住房的,交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交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四、目前上海外省人购房要求,即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需要三个要求:一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无房;三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订日前两年内在沪累计交纳2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的证明。长久寓居证满3年的话能够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能够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按照你说的情况,法院判决下来,他们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是应该有一半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如果你们要上诉的话,可能胜诉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老太太这边还有几个子女,完全可以承担老太太的今后生活的,估计法院也是这个方面的考虑,所以才判决要把房屋处理掉,如果老太太拿不出钱来,法院可能要把这个房屋卖掉分割的。所以,我建议你们看如果能够把房屋卖掉分部分钱的话,做做自己这边几个子女的工作,跟他们一起生活,否则的话,法院也许就要强制执行了,那样可能产生更多的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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