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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律师收费指导价标准,但具体诉讼律师收费数额还需要当事人与律师协商决定。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案件的标的额、案件...
公租房拆迁款继承的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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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的承租人死亡后,可以继承的是承租的权利。但是继承承租权利的人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是享有继承权的人才能继承承租权;其次,该人必须一直居住在这所公房内;再次,该人必须没有住房。缺一不可。 由于公房承租权问题是不能通过遗嘱解决的,因此,建议公房承租人最好在自己的晚年,就“公房使用权的相关问题”同自己的家人充分商量,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并同房屋管理部门沟通,在公房法定承租人去世前,由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公房承租关系进行变更或确认,下发新的《公有房屋使用权证》,以免“法定承租人”死亡后,导致亲属发生纠纷。
公租房的过户继承如何解释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继承房屋是继承人的权力,这与其是否有公租房无关。但是其继承房屋后,相关部门应该对其公租房的资格进行重新评估。根据《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公有住房为共有财产,不是公民私有财产。公民只有居住权,没有处分权,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无所谓继承问题。 关于公有住房的续租问题。根据建设部(现已改为住建部)《城市公有住房管理规定》及司法实践,公有住房居住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有本市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2人以上符合共同居住人条件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承租人,到公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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