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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丢失能用押金收据办回吗

2022-10-07
直接向房东索要就可以了,房东不退还可以走法律程序。 1、一般来说在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押金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条是唯一退款依据的话,租房人有其他依据证明(付款的流水记录),押金是要退还的。 2、在你交押金时,房东给你开收据是一式两份的,房东本身有留底。所以,你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你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给你。你可以写个收条给房东,证明你收到了押金。 3、如果房东不肯退款,你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这是政府下属的一个专门管理房屋租赁业务的单位,而且房东不与你签订租赁合同,属于偷税漏税,租赁所可以处罚房东。 4、你租房子交的押金,按照《担保法》第63条,这些现金属于质押。 5、虽然你丢失了押金收据,但房东说没有原收据就不退,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要你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担保法》第71条,房东就应该退押金给你。扩展资料: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2、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章质押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第七十一条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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