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疫情期间正常上班的,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
一、疫情期间的工资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二、《关于妥善处理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1、对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疫情期间员工工资这样计算: 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的,企业应支付职工标准工资; 2、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正常上班,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超过一个月的,职工没有正常上班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
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第十一条规定,延迟复工期间,自2月3日开始计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非自然月、周),企业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企业安排工作,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其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因延迟复工或金融机构暂停对公业务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职工工资,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行为,但应及时告知职工。第十三条规定,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安排职工通过远程通信等手段在家办公,视为正常提供劳动,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具体事宜您可以与我们的律师做进一步沟通。12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