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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
1、如果房子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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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对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作出了详细规定:一是双方主张财产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出价高的一方可以通过竞价取得财产所有权,同时按照竞价价格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其次,如果只有一方主张财产所有权,则主张的一方取得财产所有权,双方协商确定财产价值。如果不能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将根据市场价格对财产进行评估,取得财产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最后,如果双方都不主张财产所有权,则根据双方的申请拍卖财产,分割收入价格。
首先,你房子没过户,你们只享有债权不享有物权。所以,房子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债权可以分割。也就是说你太太出的30%的房款你可以分一半。你父亲的钱你们无权分割。 第二,如果你不同意离婚,一审法院一定不会判决离婚。上面说可以判离婚的不知道是那个法院判的!!!! 当然如果你太太去意已决,一审不准离婚上诉或者六个月后再起诉就一定会判决离婚了。这就是我国保护婚姻稳定和婚姻自由权的解决方法。 孩子抚养问题,如果女方不要你必须抚养,女方付抚养费。 外遇问题,不建议追查。反正都要离婚了。 综上,房产不能分割,债权可以分割,你父亲出资时借给你的钱,你们要还的。你太太的30%你分一半。当然如果她主张婚前财产你就都给她吧。 其他财产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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