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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二)家庭生活或者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的;(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四)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取水,应当及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备案;第(五)项规定的取水,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第二章取水许可
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1、提交名称到工商核名; 2、签字确认核名通知书; 3、到人力资源与社保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递交相关材料人保局审核; 5、审核通过领取执照副本(正本暂扣); 6、银行开户; 7、税务局核税;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 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单位开办的还应出具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明;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4、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用的须附租赁协议); 5、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规定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 (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四)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各省可能还出台自己的政策,但是从国家的角度讲你自己打的井,用于农业灌溉,除应急浇灌外,应该收水资源费。但是实际上现在各地在执行的过程中,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不管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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