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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上有售车专用章,该章能够证明是4S店的章,也就视为和4S店签了合同,该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缴纳定金时合同生效。 2、收据...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可以退, 你有收据没有,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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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现实中,很多人对于“定金”和“订金”是分不清的,这两个词意思相近,发音相同,但是在法律上差别很大。我国法律仅规定了“定金”,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是交付了定金之后违约,则收受定金的一方是有权不退定金的,而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在返还定金时,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收据的话,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交付了定金,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
未签订合同之前交付的定金往往是立约定金。如果定金给付方只是单纯的不想再签订合同,则定金是不能要求退还的。 当然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定金给付方和定金接收方的原因(导致合同客观上无法签订的)这个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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