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应该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依据《》第47条、第87条的规定,单位提前终止的,应按如下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基数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
1、如果单位提前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 2、单位因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