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享有以下权利: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共有权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的主要权利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力主要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373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