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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欠水电费及拖物业费物业不可以停水电。对于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的,物业服务人只能是催缴,或者采用向法院起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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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起诉?是业主,还是物业服务公司?
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何一方违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物业公司无权采取断水断电措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支付相应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应当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的供水供电。另一方面,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是业主和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是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法律关系不同。停水停电权是供水供电企业履行抗辩权的重要合同。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
业主不交物业费也不可以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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