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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
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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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见说明3)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7、增加注册资本的,同时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见说明6)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9、减少注册资本的,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见说明7)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 10、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 11、以股权增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原件1份)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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