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分公司设立时,不需要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内的注册资本。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1、你的公司的法...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具体文本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 1、分公司登记申请。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为您支招,希望给您提供帮助。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0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