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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加盖公...
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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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时,不需要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内的注册资本。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6、你的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一般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具体文本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具体文本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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