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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超过其全年应享受的年假...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职工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派遣职工的产假工资由派遣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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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济补偿应按应得工资计算;基本工资加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货币性收入;派遣单位还须补缴拖欠的社保;按你所描述的情形,派遣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先向派遣单位所在地的劳动执法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得不到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2006年12月4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应当计入本人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用人单位为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应当按月全额发给个人,其中生育津贴高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工厂聘用退休职工,应当支付劳务费。 劳动者退休后,不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原单位留用的,不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德的调整。工厂与退休职工属于劳务关系,双方应当进行协商,订立聘用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一致、退休职工提供劳务,工厂应当支付劳务费。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总政治部、中国科协 《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 四、切实维护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各单位聘请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平等协商、报酬合理的原则,通过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应聘期间,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享受原离退休费和生活福利待遇。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享有其科研成果转化的收益。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在应聘期间取得的报酬和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应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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