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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4、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
刑诉简易程序的适用不需要被告人同意。 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对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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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这两个文件的重要意义。对于被告人认罪的案件试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方式、充分适用简易程序等,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庭审重点不突出,庭审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有利于强化庭审功能,确保司法公正。这是在近年来实行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基础上的又一次深化,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厅(局)要加强这两个文件的学习、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这两个文件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刑事庭审方式改革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试行工作。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厅(局)要按照“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原则,紧密结合各地的工作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对于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地方,可以先试点,再逐步推行,切忌搞“一刀切”、简单化的做法,防止执行中出现偏差,切实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 三、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庭审方式改革不断深入。作为深化刑事庭审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将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因此,各地要在实施这两个文件的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 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如上所述
行政执法简易程序中要注意 1、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处警告或公民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适用简易处罚程序。 2、监督检查发现或受理投诉举报当事人涉嫌有违法行为 3、表明身份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4、告知: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 5、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20元以下或者事后难于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 6、执行: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规定的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故简易程序一般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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