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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原则上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但具体分割财产...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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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与人同居,离婚应付精神赔偿。分居不等于离婚,此时双方仍属于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一方与人同居的,属于过错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规定,因一方与他人同居离婚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流产不是离婚时获得赔偿的法律条件啊,但流产和离婚,这两个事件这么近距离的发生通常都是三种情况。第一种、女方擅自流产没有和男方打招呼或者没经过男方同意,男方怒而提出离婚的这种情况,女方有生育权,男方不得以损害他生育权为由,要求女方支付精神赔偿金。第二种情况,因为男方对女方不好或者其他过错,严重伤害了女方感情,导致女方决意主动流产或者因为情绪太激动引发的身体原因,不适被动流产的,这些在实践中都无法向男方主张赔偿,因为什么, 根本原因在于无法证明流产和男方的问题,有直接而且是唯一的因果关系。第三、因为男方家庭暴力打了女方导致女方流产的,这是可以依法获得精神赔偿的还有医疗费离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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