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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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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无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非法指挥、强迫冒险经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过失解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就业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改正;(5)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无效;(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此外,其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一、三十二条还分别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1、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之后,需要当事人双方都达成一致的协议,否则一方不能够自己解除。以上就是ask.com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劳动解除合同规定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一老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五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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