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不合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不合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答:商场单方面做出“换季商品、概不退换”的免责声明,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三包”是消法对商品经营者的强制性规定,商品经营者无权单方面声明免责,本案中商店“换季商品,概不退换”的声明显然违法,应属无效,商家应根据张女士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退货并赔偿损失。
有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退还。1、特价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其实是霸王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经营者出售商品前,就已经告知消费者该商品是存在一定质量问题的处理品,否则,经营者不能以商品价格打折为由,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三包”责任。2、商家“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的声明是格式合同,按照相关规定是无效的“写了也白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购物小票上的说明也属此类单方“声明”)——凭此两条法律依据,足以说明你反映的条款是违法无效的。建议打12315向消委会投诉,等待协调处理。
特价商品不退货是否站稳脚跟,业者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律师说打折、特价作为业者的促销手段是正常的现象。然而,部分商家利用很多消费者不明真相或维权意识淡薄而做出的“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规定,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律师认为,特价商品不退货的规定,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时明确通知业者,可以认为是格式条款,但另一个重要前提是折扣、特价商品没有质量问题。换句话说,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发现有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交换、修理等义务。因此,无论是否是特价商品,只要有质量问题就可以退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4人已浏览
1,125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3,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