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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 2、侵犯优先购买权; 3.商品房预售违法; 4.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
房子没房产证的买卖协议有效,但可能发生履行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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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约条款依旧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因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了,并不影响关于违约条款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房地产分离出卖、产权未登记过户、产权主体有问题、侵犯优先购买权、单位违反规定购房、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和非法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取得房产证无关。只要买卖双方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卖方作为合法的房屋所有人,在平等自愿意表示真实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是房产证的房屋交易风险较大,出现一房多卖、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较多,建议谨慎交易。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的规定,系对房屋交易过程中为维护交易安全而制定的一种原则意义上的管理性规定,旨在规范房屋交易中的行政管理,而非禁止交易关系。这一规定在性质上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属于取缔型的禁止规范。故违反上述规定并不必然导致交易行为及缔约合同的无效。对以将来可能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不因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而导致合同无效,但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致使标的物不能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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