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若处于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赔偿赔偿待遇,不属于工资。...
工伤认定申请延长要提交书面的延长工伤认定申请书,并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风险共担法。即根据“老工伤”费用的需求测算,适当增加工伤保险费率。这种方法体现了社会保险风险共担、互助互济的原则,有利于均衡用人单位之间的“老工伤”费用风险。按成都市年职工平均工资及参保人数测算,如年增加支出1700万元,需增加工伤保险费率0.2%,即总的平均费率仅为缴费工资总额的1.1%左右。—费用清偿法。即有“老工伤”的单位向社保机构实行一次性费用清偿后,“老工伤”待遇由社保机构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按成都市现行破产时的工伤费用清偿标准,1-4级工伤人均清偿费用为15万元左右。这种方法对于“老工伤”较多的大型工业企业压力较大,困难企业甚至无力承担。—分项纳入法。根据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统筹基金节余状况及“老工伤”费用的需求状况,将“老工伤”待遇的支付项目分项分年度逐步纳人统筹基金支付。这种方法在工伤保险基金节余很少、没有支付能力的地方难以实施,同时也不利于彻底化解用人单位的工伤费用风险,不符合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也不利于工伤社会保险的管理。上述三种方法中,笔者赞同第一种即风险共担法。这种方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增加费率低,参保单位基本上都具有承受能力。如果积累较多的地方,还可以少增加费率;二是,“老工伤”待遇可以一次全部纳人统筹基金支付,彻底化解和分散了参保单位的“老工伤”费用负担;三是有利于调动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央直属企业的参保积极性;四是有利于工伤保险各项数据统计分析和管理,并且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险体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工作受伤的,首先应当去医院进行治疗,同时申请工伤认定。 住院期间为停工留薪期间,待遇保持不变。就是说你因工伤住院的,公司应当按照你正常上班对待,全额发放工资,比如你的公司是1000元/月,则住院期间的工资也是1000元,不存在80%的说法。住院期间的长短需要根据医院的证明。 你可以先跟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依法发放工资给你,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
怎么请求工伤待遇时效,这个问题相关规定如下:工伤职工受伤后,要把握好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三个重要时效。 (1)申请工伤认定时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人已浏览
37人已浏览
32人已浏览
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