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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
其他权证是指抵押权人在其他权利登记后,由房地产登记中心部门出具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与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与我们所说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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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证,是房产局下发的,一般都押在你借款的银行。因为你贷款后,银行借给你钱,房子就不完全属于你,房子的权利人就变成了银行,你无权对房子做任何处理(出租或出售),如果你每个月都按照借款合同上的要求按时足额还钱给银行,这个证就没用,只有在你还不上钱的时候,银行才依照此证证明他有处置你的房子的权利,一般委托拍卖公司拍卖你的房产。但是一般银行并不希望拍卖你的房子,因为那样会耗费银行人力、物力,还很麻烦。如果你实在还不上钱,不如就把房子卖了吧,还上银行的钱,免得在银行留下信誉不好的记录。
房产他项权利证指的是:抵押房屋以后,房子的部分产权是规定放贷方的,这样的产权证书就是他项权利证
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二)办事须知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 (1)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2)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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