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税总局2016第47号公告: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
不需要去税务局。购买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上传主管国税局,系统自动审核后生成带编码的信息表,并传送给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通常情况下,发票红冲情形一般指发生折扣折让事项或发票开出并跨月后发现差错无法作废操作而致。2,可见,如发生上述前者情形,不应作废原发票,如属于后者情形的,跨月发票无法作废。3,如发现发票出错未跨月的,则应于当月作废并重新正确开具,无需开具红冲操作。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购买方已经将原发票正常入账了的话,在开具红字发票后是需要将红字发票给购买方的。
原发票对方已经认证入账的,一般纳税人开红字发票需要给购买方,原发票退回销售方的,红字发票不需要交给对方。一句话:红字发票跟原来的蓝字发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1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1,279人已浏览
1,8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