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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子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
1、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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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这就是民法典关于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的规定。
在租赁合同期限未结束时,如果承租人希望提前结束租赁,应首先与出租人进行友好且真诚的沟通,以达成一致并适时终止合同。如果出租人拒绝进行协商,承租人必须遵守先前签署的租赁合同规定,并对可能产生的损失给予充分考虑。 如果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导致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那么承租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退租问题上,承租人应积极与出租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给予充分考虑。相信通过这种方式,绝大多数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而返还的租赁物要符合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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