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办理赠与公证需要赠与人(即你的父母)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办理过程中公证员还需要调查是否为你父母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你说你大弟在你父母不知情...
1、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提出申请,到原公证机关办理。 2、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二)遗嘱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证明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表应注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地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和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相关证人的姓名和地址;4、申请时间等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或盖章;如果申请表难以填写,可以由公证员填写。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于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或者再设立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遗嘱,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560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