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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
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二)遗嘱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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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合法的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 1、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2、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 (1)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2)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3、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5、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继承要依照遗嘱来继承,但是遗嘱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力,并且是经过定遗嘱的人亲自申请才可进行公证。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要遵守遗产继承的程序,不可伪造遗嘱遗书,同时,遗产纠纷往往是因为物质原因,但是希望大家还是要看重亲情,毕竟物质不能代表一切。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遗嘱是做出者最后的安排,应该得到重视,因此,本文中介绍怎么进行遗嘱公证,希望能够帮到有这方面需求的人。
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要向公证处提供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他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证明(包括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当事人系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时,可由其监护人代办,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关系的证明。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四)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五)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六)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及申请人与继承人并系的证明。 (七)其他公证机关要求提交的材料。注:以上,具体以当地公证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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