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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一般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1、拟定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其中征用城镇土...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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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清丰县土地使用证过户主要是要提供所需的各种材料,并交纳相关税费。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与房产证一样,无论买房还是卖方都必须提供,这是证明本人有使用和交易土地房屋必备的证件,因此必须重视其过户流程,若土地证被毁坏了,或者丢失了都应该及时报备相关机构补办新证件。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收回土地使用权复议前置需要经过的流程: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收回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国家政府征地的情况时有发生,因为城镇的发展会需要更多的土地来支持,所以农村地区和老旧城区会因为土地的变迁而被征用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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