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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漏水,承担责任的主体为开发商。漏水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
支招一:切盘水果上去坐坐家住香格里拉城市花园小区的韩女士说出楼上噪音干扰生活的解决办法。“切盘水果上去吧。”韩女士说,借着这个机会聊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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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你所说的押金,曾经在最高法《担保法解释》出现过,按照该解释,如果交付了押金,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比如他给你的收据上没注明是定金,也没有明确约定你方违约时他不会退还这笔钱),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在你们合同没有成立时,应该全部返还给你。当然,能不能抵消掉下面将要说的缔约过失责任中的赔偿金额另说。根据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由于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因为你反悔致使合同没有成立,所以得赔偿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如何确定这个损失呢?按照民法原理,出租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包括以下两个:一是他的缔约费用、为准备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及利息,这部分损失应该不多,除非他专门为与你订立合同而装修了房屋或者购置了家具。二是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遭受的损失。
根据《》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人应当赔偿损失。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的经济损失,如财产损害的施救费用,以及可得利益的损失,如被损害财产的利润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给出了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修理、更换、退货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售出的产品”。也就是说,只有在销售者将产品销出之时,产品的质量责任才能产生,产品未售出,不可能产生质量责任。产品售出,是指消费者接受销售者交付的产品,消费者向销售者支付产品价款的物权转移的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消费者从销售者手中取得了产品的所有权,只有在物权发生这种转移时,销售者才产生了向消费者承担质量责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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