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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问题我处理过很多,一般是这样的: 1、物业管理企业的安保义务根据其来源不同分为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两种。 2、根据和物业的约定,如果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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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7年8月国务院颁布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之间的合同属于服务合同范畴,物业公司只有在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燃气管道主管只能在外墙安装,气表等设备也只能装在阳台,天然气主管道是不能再室内安装的。 二、现实情况是,很多建筑物在实际的时候将主管道设计载了室内,但一般来说,管道的安装和施工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的,而且是由专业的有从业资质的公司安装的,搜有安全保障,也是有技术保证的。 三、毕竟燃气主管道在室内安装,侵占了业主的建筑面积,如果业主对此有异议,业主可以协商开发商和燃气公司,共同协商后,制定一个可行方案,对管道进行改造安装,以满足业主的要求。 对于“小区的然气主管道能走业主家过吗”的解答如上,还有不明,欢迎致电。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小区业主财物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进行分析。只要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失职情形,业主财产失窃,不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有明显失职情形,并且这种失职与业主财物被盗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比如保安人员是否脱岗,监控系统是否全面良好运作,可疑人员是否被盘查询问等。如物业公司存在以上某一方面的职责疏忽,则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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