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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管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来执行的,也就是由司法所来执行,表现为管制犯在司法所的监督下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指对被判处管...
在我国,管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来执行的,也就是由司法所来执行,表现为管制犯在司法所的监督下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指对被判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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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是人民法院判决,不拘留犯罪者,限制一定期限内的自由,交给公安机关限制和监督的刑罚方法。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给公安机关执行,即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利。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为县(市)公安局、公安局和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行管制时,要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被判管制的罪犯,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及其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大众宣布解除管制,并发出解除通知书。追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时,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对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因行动不便、自行报到确有困难等特殊情况的,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派员到其居住地等场所办理登记接收手续。
管制是人民法院判决,不拘留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制和监督的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局和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实施管制时,应当注意群众路线的实施,即充分发挥相关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当向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发出解除通知书。在宣布恢复政治权利的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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