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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需要注意: (1)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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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尽管有几大优点,即用工低廉和用工灵活性高的优点。但是,它的弱点也是非常突出的,即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比较差。我们不能设想说某一个员工他最理想的工作就是找到一份在某单位每天工作两小时,拿着很低的工资的工作,而且企业还不给他上保险,还可以随时让他离开工作岗位。相信任何人都不会追求这种工作。
1、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风险 正如上文所述,非全日制用工相较之全日制用工成本更低、灵活性更强。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有被认定为全日制用工的风险。诱发这一风险的因素有:未订立非全日制用工书面协议,同时缺乏其他非全日用工的相应证据;不清楚非全日制用工的界限,不慎超出法律边界;滥用非全日制用工,以?经常加班?等手段延长工作时间,行全日用工之实。 2、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的法律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较之劳务关系风险更小。在劳务关系中,如果发生人身意外,雇主需要依法承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一般而言,人身损害赔偿责 任较工伤赔偿要重。非全日制用工有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的主要原因有:未订立非全日制用工书面协议,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3、工伤 用人单位有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履行这一法定义务,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甚至,在未订立书面协议、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认为双方不存在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有可能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4、侵权或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等法律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能同时与数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甚至这些单位之间有可能存在竞争关系。如果不加强用工管理和商业秘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也有被泄露的法律风险。
非全日制用工尽管有几大优点,即用工低廉和用工灵活性高的优点。但是,它的弱点也是非常突出的,即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比较差。我们不能设想说某一个员工他最理想的工作就是找到一份在某单位每天工作两小时,拿着很低的工资的工作,而且企业还不给他上保险,还可以随时让他离开工作岗位。相信任何人都不会追求这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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