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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小区配套的停车场还是额外利用公共区域规划的停车位。如果是额外规划的停车位,属于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无权对外出租。如果是小区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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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有哪几种 1、建筑面积为分摊的地下车位相信大多数的业主都比较喜欢地下车位,自己的爱车停在地面下,就不用遭受日晒雨淋,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不能办产权的当然还是禁止销售,属于全体业主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即如果业主和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对开发商拥有产权的地下车库进行特别约定,车库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 2、建筑面积已分摊的地下车位如果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这类的地下车位(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严格的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3、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其收益权属于投资者。如果人防工程的建筑成本已经分摊到地面商品房的购房款中,那么人防工程的建筑成本随着商品房的销售、业主购房的完成,实际已经转化为全体业主承担,收益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否则就属于开发商。 4、敞开式的地上车位我们经常能看到地面上有很多车是停在一些用线划分的车位上的,这类车位属于全体业主,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5、改造车位这算是现在比较严重的一种违规操作,有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而改造成的停车位(库),这种停车位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也无法取得产权证。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也无权擅自处分这些车位(库),它们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
住宅区地下车位有产权。地下停车位面积纳入公共面积分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属于所有小区业主;地下停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开发商可以向买受人出售产权;部分地下停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利用人防工程改造的车库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
根据我国新出台的《》规定,在建筑区划内以及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都应当首先满足业主们的需要。建筑区划内,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的汽车位和车库。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根据相关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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