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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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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3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14〕9号)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共10条,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处理方式,并对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的行政审判程序作了规范,细化工伤认定中“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等问题。 《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借款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有两个,分别为司法解释一和司法解释二,这两部司法解释历史相对久远,分别发布于1999年和2020年。其次,2020年最高院发布、由最高院审委会通过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对律师办理借贷案件以及老百姓参与诉讼起到比较大的影响作用。最后,由最高院或者最高院研究室就某个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公布的答复、复函以及法研字的文书若干,将近30个,这些对于下级在处理借款合同纠纷中也起到了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
工程 装修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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