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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XX、主干路以及临江、XX、临山地区建筑物的建筑界面应当协调有序,主要生态景观廊道应当保证视线通透。...
市政公用设施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污水处理厂、各类垃圾处理厂周围应当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居住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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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退让城市规划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自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建筑高度20米以下的建筑物不少于20米,20米及以上的建筑物不少于30米(附图6—2)。
公交车辆流量大于90辆/小时且机动车道为单向3车道(含)以上的城市道路,应当结合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或者快速公交(BRT)。
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停车设施位置及数量应当根据停车容量、交通组织确定,出入口数量应当不少于2个,其净距应当大于20米;停车泊位小于50个时,可设一个出入口,但应当满足双向行驶要求;停车泊位大于500个时,出入口应当不少于3个,并应当单独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二)停车设施出入口不宜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设置。出入口距离人行天桥、地道口、桥梁隧道引道不少于50米,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口距离不少于50米(附图7—1);停车设施地下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少于7.5米;(三)停车设施出入口净宽,单向通行的不小于5米,双向通行的不小于7米;(四)停车设施应当按《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规定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五)商业建筑规模大于10000平方米的商业、住宅混合建筑,其住宅和商业配建停车设施一般应当分开设置,并分别设置单独的出入口;(六)结合用地开发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应当设置独立区域、单独的出入口和明确的标志和诱导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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