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
首先,签合同的劳动者,要非自己意愿辞职,或者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才能获得经济补偿。 其次,赔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另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既然超过了2年半,就应该给你补偿三个月的工资二、应当为你补缴社会保险,还需要承担滞纳金;三、应当视为公司与你之间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四、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你们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变更劳动条件的话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9人已浏览
858人已浏览
598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