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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没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降职降薪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
首先,公司随意变动你的工作岗位,就是对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必须与你协商同意后才能落实,故,公司擅自调动你的工作岗位,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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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对劳动者工作岗位调整拥有最终的裁决权,但是,否定调整岗位行为有效性必须以不干预用人单位的自主用工权为限。在目前情况下,这个界限还较为模糊,而用人单位作出调整劳动者岗位的理由也多种多样,给人民法院判断用人单位调岗调薪行为的合理合法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特别是一些用人单位在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整过程中存在诸多瑕疵,更加激化了纠纷。我们在处理这些纠纷时,应当着眼于双方利益的平衡,在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能过度干预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重新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固有权利。因此,我们认为,考量对劳动者岗位调整的行为,必须在双方充分协商谅解的基础上,考虑其是否符合合理性、必要性、及时性的要求,并且符合一定的程序性标准。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补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应该给补偿。
单位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 1、合同期内变化岗位和薪资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得到双方的认可,任何一方单方面的决定都是违约。 2、因为你缺乏法律意识,在《岗位调整通知书》签了字,那就意味着你已同意合约变更。 3、再次给你选择的情形出现,意味着单位已经有了解除你的心思了,前面只是“下套”。为此,该次调整你可以拒绝,依旧在原岗位(装配工)。这种情况下可能出现两种结果:a单位折腾你,你不能忍受而辞职(建议你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b单位解除你,看单位是否有赔偿且标准是否合适,否则你依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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