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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批准逮捕外国籍、无国籍犯罪嫌疑人的办案时限是二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有时需三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 因此,一般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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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时需要注意几个事项:1、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时限。批准逮捕外籍.无国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期限由二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有时需要三级人民检察院共同使用,一般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实际案件时间,被刑事拘留的一般不超过3天,未被刑事拘留的一般不超过7天。审查批准逮捕外国籍.无国籍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通知有关侦查机关依法改变强制措施。2、涉外刑事疑难案件的审查逮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或涉及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政治。外交关系案件,以及适用法律上确实存在困难的案件,认为有必要逮捕,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书面请求。与案件文件一起向省级人民检察院报告审查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审查,征求外交部意见后决定。对决定批准逮捕的,书面批准通知层报告的人民检察院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侦查机关执行。3、一般涉外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逮捕。涉嫌其它犯罪的案件,经市.分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有逮捕必要的,应提出书面请示,连同案卷材料一并呈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在审中应主动征求外事部门意见。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应批复市.分检察院,由市.分检察院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侦查机关执行。4、对涉外共同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外国籍。无国籍共同犯罪案件应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不同程序处理:(1)嫌疑犯均为外国人案件,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认为无需批准逮捕,可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涉案犯罪人全部为外地人的案件,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批后,认为对其中至少一人需要批准逮捕的,应对全案犯罪嫌疑人各自提出处理意见,报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批决定。(3)涉案嫌疑人中一部分为外地人的案件,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取保候审后认为外地人需要批准逮捕的,也应对全案嫌疑人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省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决定。(4)嫌疑犯中的一部分是外国人的事件,分为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认为中国市民需要批准逮捕,但外国人不需要批准逮捕,可以直接作出对外国人不批准逮捕和对中国市民批准逮捕的决定。
55人专案组查清文强腐败案检察官调查询问200余人次,询问笔录达7000余页重庆打黑除恶,一个个黑老大倒下的同时,一个个保护伞也逐渐浮出水面。到目前为止,已经查出黑恶势力“保护伞”56人,其中23人于今年1-4月立案查办。在扫黑的同时,肃清队伍,成为重庆打黑最大亮点。6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雷万亚,首次向外界全面解读重庆扫黑斗争以来反腐行动开展情况。面对公诉人抛出的证据,文强基本没有怎么反抗。文强案到底是怎么调查清楚的?昨天,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雷万亚首次揭秘,共有55位检察官共同调查了文强案。“由于文强案案情重大复杂,我们从全市3级检察机关8个院抽调了55名侦查骨干组成专案组。专案组又分为外围调查取证组、审讯组、综合组。”雷万亚说,在历时4个月的侦查期间,专案组对包括行贿人在内的200余人次进行了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700余份7000余页;此外还收集各类书证上万页。为了查清文强的众多房产和巨额财产,检察机关专案组对全市的银行、证券公司、房产登记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仅查询的银行账户就有上百个。“文强案只是一个个案,在整个扫黑斗争当中,我们通过同部署、同组织、建立同步运行机制,最终实现了打黑与反腐同步推进。”雷万亚说。据介绍,打黑除恶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00多名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检察官,200多名侦查干警投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黑和反腐两条战线同时工作。“我们要求干警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要注重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检察机关要做到发现一件,坚决彻底查清一件。”昨天,市检察院公布最新信息,1-4月,全市共立案查办专项斗争揭露出来的职务犯罪58件68人,“保护伞”2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4件52人,渎职犯罪案件14件16人。其中大案37件,大案率63.8%,县处级以上干部18人(含厅级干部1人),涉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21人,行政(执法)机关21人。昨天,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雷万亚首次向公众透露检方反腐的信息来源。最大的一个来源就是通过检察机关自身内部的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在审查逮捕、公诉提前介入公安侦查过程中收集、挖掘与黑恶势力犯罪相关联职务犯罪线索信息。雷万亚以黎强案举例,在黎强涉黑案件中,通过侦监、公诉部门的提前介入发现沙坪坝区运管所所长肖庆隆、重庆市地税局稽查科长曾安东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经侦查:肖庆隆为黎强谋取利益,并收受黎强的贿赂48万元,第五中院判处肖有期徒刑11年。曾安东受贿1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市检院公布的“重庆打黑除恶中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四大特点”还特别指出,在这些职务犯罪案件当中,贿赂犯罪相当突出。特点一: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突出。特点二:官商勾结,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特点三:涉黑职务犯罪案件要案比例较高。特点四:涉黑职务犯罪社会影响恶劣。涉黑职务犯罪的主体多为党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受贿9万璧山警方一副局长落马在这次扫黑斗争当中,共有56个保护伞被揪出来。市检察院还为这56人分类,公安机关工作人员36人,占64.3%;党政机关工作人员5人,占8.9%;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10人,占17.9%;审判机关工作人员2人,占3.6%;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1人,占1.8%;司法行政工作人员1人,占1.8%;检察机关工作人员1人,占1.8%。“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面临的办案阻力大,大多保护伞都是司法人员,他们本身就懂侦查,有较高的法律水平,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使办案难度加大。”昨天,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雷万亚分析说,另外,由于打黑中集中暴露出来的案件线索较多,我们的办案力量有限,如果用常规的办案模式,无法及时推进此项工作。为此,检方将建立长效打击机制。“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建立了专门的查办涉黑职务犯罪侦办机制。”雷万亚说,自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共签发指挥令151个,其中与查处专项斗争暴露出来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相关的交办、督办、指定异地管辖指挥令102个,占67.5%,分院、基层检察院从中立案74人。“另一方面,我们还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联系,通过联系协调机制,及时交换信息,共同研究、协调、组织专项斗争。”雷万亚说,今年4月,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手成功查办了原璧山县公安局副局长肖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涉案人员贿赂9万元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案。
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一)案件起因;(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四)被告人平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五)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情况,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六)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既有从轻、减轻处罚等情节,又有从重处罚等情节的,应当依法综合相关情节予以考虑。不能排除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等量刑情节的,判处应当特别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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