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您的情况不是超生,而是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应当适用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时,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职工可享受不少于98天的假期,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5天。如果难产假期增加15天,多胞胎假期增加15天。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或终止劳动或雇佣合同。2、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孕妇应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经本单位医疗、保健机构和县属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怀孕两个月以内(含两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内(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满七个月流产分娩的,按正常产假对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目前,全国29个省已经明确了陪同生产的假期。数据显示,最短的7天,最长的一个月。同时,大多数地区也明确了在假期期间发放工资和奖金。据统计,目前,除西藏和新疆外,其他29个省已修订了当地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了当地陪同生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产假为7天,最长的产假为1个月,大多数地区的产假为15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9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1,554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