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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户的标准一般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家庭户,需要家庭成员在户籍所在地名下都没有住房; 第二种情况是个人户,只要你个人在户籍所在地名下没...
国家住房救助标准不同。住房救助坚持支撑底线、应急困难、可持续的原则,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住房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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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针对无房户的补贴政策如下: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售房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住房补贴应该如何计算:1、按月补贴,按月补贴额=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其中标准工资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年度月购房的补贴系数为0.66。2、一次性补贴,一次性发放补贴额=(职工月均标准工资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职工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十(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3、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条件建设或者未按照时序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不予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并报送同级城镇建设档案机构存档。第五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国家针对无房户的补贴政策如下: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售房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住房补贴应该如何计算:1、按月补贴,按月补贴额=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其中标准工资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年度月购房的补贴系数为0.66。2、一次性补贴,一次性发放补贴额=(职工月均标准工资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职工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十(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3、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年度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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