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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不能把房产给子女继承过户。但在父母健在,60周岁以前,在父母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将房产过户给子女,这属于赠与或无偿转让的行为...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本意是指,子女在父母都去世以后,想把原来父母的房屋卖掉,不知道怎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里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房产已经办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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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房产已经办理继承手续,过户到子女自己名下了,那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了,以自己的名义和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即可。 2、如果是房子还未办理继承,还在父母名下,那么应当和相关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去房管局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和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本意是指,子女在父母都去世以后,想把原来父母的房屋卖掉,不知道怎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里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房产已经办理继承手续,过户到子女自己名下了,那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了,没有任何特殊的要求,就正常以自己的名义和买方签订房屋即可。但如果是房子还没有办理继承,还在父母名下,那么应当和相关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去房管局,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和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里要提醒大家,在过户之前,不能以死者的名义,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另外,如果对继承的财产有争议,任何继承人,都不能先行和他人签订卖房合同,否则是无效的,也会引发一系列的继承纠纷和房屋买卖纠纷。最后,关于签订售房合同的事情有太多需要准备的事项,建议在签约前找律师帮你把关。
总体来说还是赠与更好:如果你以后自住:亲生母亲女儿之间赠与,免营业税等税费,比买卖要好得多。如果房子到手后你准备出售:2年内出售,赠与的部分要补交营业税,与当初买卖方式取得的费用基本相同。2年后出售税费要少一些。看你自己的打算吧,如果最近还没准备出售这房子,建议走赠与。如果到手后就想出售,现在走买卖税费差不多,只是以后卖房时手续简单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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