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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本意是指,子女在父母都去世以后,想把原来父母的房屋卖掉,不知道怎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里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房产已经办理继承...
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不能把房产给子女继承过户。但在父母健在,60周岁以前,在父母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将房产过户给子女,这属于赠与或无偿转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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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证明你对被继承人履行了主要的抚养义务,这样在将来的遗产分割上你是有机会多分得一部分的,第二关于房屋产权问题,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一般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来确定房子的所有权人,当时有特殊的情况除外,因此,具有情况还是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所以建议你来我所咨询当面咨询律师。我所地址在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157-22号,青岛李沧区人民法院旁边。
未成年子女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来继承房屋。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因此,继承开始后,未成年子女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进行房屋的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本意是指,子女在父母都去世以后,想把原来父母的房屋卖掉,不知道怎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里要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房产已经办理继承手续,过户到子女自己名下了,那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了,没有任何特殊的要求,就正常以自己的名义和买方签订房屋即可。但如果是房子还没有办理继承,还在父母名下,那么应当和相关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去房管局,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和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里要提醒大家,在过户之前,不能以死者的名义,和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另外,如果对继承的财产有争议,任何继承人,都不能先行和他人签订卖房合同,否则是无效的,也会引发一系列的继承纠纷和房屋买卖纠纷。最后,关于签订售房合同的事情有太多需要准备的事项,建议在签约前找律师帮你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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