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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显著特点是“集体所有、分户经营”,讲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开来。为保障农民的土地...
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开始也并不是全完的第一轮土地承包的结束 从合同意义上说第一轮土地合同到期,合同自然终止,可重新或续签承包合同成。 但第二轮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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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承包期结束,才能开始第二轮承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次轮土地承包时间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的一部规章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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