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疫情期间正常上班的,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发放,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现行的劳动法和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所有企事业单位每周实行5天工作制(周六周是休息日),正常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出8个小时,如超出的加班小时必需额外支付加班费,同时法律还规定,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费必需按正常工作中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要按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则要按3倍来计算。 2、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时)*1.5倍=正常工作日加班费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时)*2倍=休息日(周六周日)加班费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费 楼主底薪1000元,则每小时加班费计算如下: 正常工作日加班费=(1000/20.92/8)*1.5=8.692715(元/小时) 休息日加班费=(1000/20.92/8)*2=11.95029(元/小时) 法定假日加班费=(1000/20.92/8)*3=17.92543(元/小时) 上边计算公式的所用到的系数20.92是指:(一年365天-法定节假日11天)/12个月=月工作日20.92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按双休每天8小时来算,也就是每小时工资11.54元平时加班按照1.5倍计算也就是 11.54/小时*1.5=平时加班费/时 11.54/小时*2=双休日加班费/时 11.54/时*3=节假日加班费/小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76人已浏览
666人已浏览
843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