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连续犯罪是指基于同一或一般犯罪故意连续几次实施犯罪行为,违反同一犯罪的情况。参与犯罪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
首先,想象竞合犯是实质的一罪,而牵连犯是处断的一罪其次,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这样区别: 1、罪名不同: 想象竞合犯是实施了一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例如,某甲意图杀害某乙,晚上趁某乙在看电影时,向某乙坐的地方开了一枪,结果打死一人,打伤一人。某甲这一杀人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罪名。 牵连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例如,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 2、性质不同: 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犯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是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3、原则不同: 凡《刑法》分则条款对特定犯罪的牵连犯明确规定了相应处断原则的,无论其所规定的是何种处断原则,均应严格依照《刑法》分则条款的规定。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数罪,想象数罪只是形式上构成数个罪名,因其仅有一个犯罪行为与实质数罪性质明显不同。
1、集合犯是刑法规定同种的数行为为一罪,是法定的一罪;而连续犯,连续实施的同种数行为均独立构成犯罪,是数罪而只是作为一罪处理,是处断的一罪。 2、连续犯与集合犯的区别还有,其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
一.受贿罪能适应数罪并罚吗传统理论一般认为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为从一重处罚。对受贿罪的牵连犯应明确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原则。1.受贿罪的牵连犯在实质上是数罪,这是实行数罪并罚原则的客观基础。受贿罪的牵连犯实际已具备了受贿罪与他罪的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鉴于职务犯罪的特殊危害性,应当对受贿罪的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2.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对受贿罪的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的理论基础。当前受贿犯罪猖獗,如成克杰、胡长清之流动辄受贿上百万、千万元,严重侵害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社会危害性极大。出于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刑事政策考虑,对受贿罪的牵连犯不应实行从一重处罚原则。3.对受贿罪的牵连犯实行从一重处罚原则虽然从量刑上不会导致轻判之虞,但难以对被吸收的轻罪作出应有的否定评价,不利于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不利于预防职务犯罪。4.对受贿罪的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可以保持法律规定的连续性和与相关职务犯罪牵连犯处罚原则的协调性。1988年《关于惩治贪污罪的补充规定》规定对受贿罪的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1998年最高法院的又规定对挪用公款的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而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较挪用公款罪为大,更应严惩。因此立法或司法解释应明确规定对受贿罪的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以保持立法的延续性和协调性。二.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理论通常主张采取从一重处罚原则。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也规定因索取或者收受贿赂而枉法裁判,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对受贿罪的牵连犯实行从一重处罚原则。可是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这说明新刑法对受贿罪的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尚不明确,需要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